烟草和烟草制品— 卷烟吸阻和滤棒压降— 标准条件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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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一个世界范围的国家标准团体(ISO成员团体)的联合组织。国际标准的 制定工作通常由ISO技术委员会进行,每个成员团体有权将感兴趣的、已成立技术委员会的议题提交
该委员会。与ISO取得联系的官方和非官方的国际组织都可以参与工作。ISO在所有电工技术标准 上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保持着紧密的合作.
国际标准按照ISO/IEC导则第3部分起草。
各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一项国际标准必须通过至少75成员团体投票赞成方能发布。
需要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的个别条款可能会涉及到专利权方面的一些问题,ISO不承担识别专利权的责任。
ISO6565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第 126技术委员会(ISO/TC 126),即烟草和烟草制品SC1物理和 尺寸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本次修订为第三版,废止并代替第二版(ISO6566:1999),其中的3.1和3.2进行了修订。
本国际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 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和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引 言


    对于产品质量规格和通过机械抽吸的分析测定,卷烟吸阻和滤棒压降是应用广泛且非常重要的概
念。目前的分析测定有不同的步骤和仪器,但迄今为止,还不能对使用的仪器和详细步骤进行标准的全面描述。然而,从被采纳的定义和曾进行的特性可比测定条件方面获得广泛一致的意见是可能的。为实现这一目的,其中一个主要的条件就是采用标准件进行仪器的校准(见附录A和附录B), 在本国际标准中,测试结果用帕斯卡(Pa)为单位,同时以毫米水柱(mmH,O)表示,以前给出的毫米水柱值按照下述修正因子进行换算:
1mmHz0=9.8067Pa
实际使用中该值已进行简化。
烟草和烟草制品— 卷烟吸阻和 滤棒压降— 标准条件和测量
1 范围
本国际标准描述了卷烟吸阻和滤棒压降的测定方法,以及详细说明了适应于此测定的标准条件。
本国际标准适用于卷烟、滤棒以及类似的圆柱形烟草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国际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国际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国际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国际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国际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国际标准采用ISO 10185中给出的和以下列出的术语和定义。
3.1 压降 pressuredrop
通常指两端的静态压差。
— 完全被密封于测量设备中,以确保无空气泄漏的试验样品的两端;
— 被一稳定气流通过,且在标准条件下输出端流速为 17.5mL/s的气路两端。
在标准条件下,当以稳定的已知气流通过样品时,测试物输出端的空气体积流量是 17.5MIs

3.2 吸阻 draw resistance
将卷烟密封于测量设备中,插人深度为 9mm,在 ISO 3402的标准条件下维持烟蒂端流速为 17.5mL/s而对烟蒂端施加的负压。
注 I所有通风区域和烟支应攀露于大气中。
注 2:测量结果应用帕斯卡表示。过去常用mmWG(毫米水往)来表示测量结果。以mmWG表示的值如果换算为
帕斯卡可采用:ImmWG=9.8067Pa.
注3有时吸阻也可以在烟支被消费者或评吸组抽吸时主观的判断给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符合正式定义的条 件,吸阻并不是客观侧量出来的.
3.3 输入端 inputend
测试物点火的那一端(如卷烟)。
3.4 输出端 outputend
与输人端相对应的那一端。
3.5 标准气流方向 standarddirectionofflow 由输人端指向输出端的方向。注:对滤棒而言 输入端和输出端由气流方向确定。
4 测试条件
4.1 卷烟和滤棒共有的检测条件
4.1.1 常规条件:检测条件应保持稳定,并与仪器校准的条件一致,见第5章。
4.1.2 空气流:空气流应从标准气流方向的输人端进人。
4.1.3 位置:测试物的位置可以是水平或垂直的,但对于包括松散填充材料的中空的产品应从垂直方向测试。
4.2 卷烟特有的检测条件— 测试物的插入
测试物的输出端应插人测定仪包覆的深度9mm.
注:对将要进行抽吸的产品需小 心测试
4.3 魂棒特有的检测条件— 包,
测试物应完全包筱于测试仪中,滤棒的包硬层应不漏气。
5 仪器校准
仪器在正常检测之前,应用标准传递件校准,每天至少一次,校准按照附录 A进行,如果温度变化2℃或是相对湿度变化5%,都应重新校准仪器,每次仪器的校准都应做好记录以备参考。
6 检测步骤
6.1 真空和压力仪器共有的条件
测试物插人(手动或自动)测定仪中,读取吸阻或压降值并记录。
 6.2 真空仪器的特有条件
吸阻或压降读数之前,让测试物留在测定仪中直到读数稳定(试验中表明保留时间一般为 4s-6s).
6.3 压力仪器的特有条件(对滚棒而官) 测试物的吸阻和仪器类型决定所需的保留时间,应在测试物插人后连续时间内对压降读数并记录。
注1:在 6.2和6.3描述的特有条件中,试验表明,低吸阻或压降,如低于2000Pa(大钓 200mmHs0)保留时间为 2s^-3s.而高吸阻或压降,如高于4000Pa(大约 400mmH,O)保留时间为4s-6,.
注 2:保留时间应记录在检测报告中.


7 结果的描述

试验结果的描述取决于需检测数据的目的和试验精确度水平。
结果描述方式如下:
— 平均吸阻或压降:帕斯卡精确到10Pa(毫米水柱精确到1MMHi0)t
一一 吸阻或压降的标准方差:帕斯卡精确到1Pa(毫米水柱精确到0.1mmH,O),
8 精确度
8.1 实验室的检测
实验室检测对于检测方法精确度的详细说明参见附录C,
实验室检测得出的值只适用于相关的数据与模式。
8.2 重复性 r
同一试验室,同一检测仪器,同一操作者,同一方法,同一检测材料,在较短的时间间隔中,两个独立试验结果的绝对差值大于表 1(卷烟)和表2(滤棒)给定值范围的情况下不超过5%。
 
8.3 在现性 R
不同的实验室,不同的检测仪器,不同的操作者,用同一方法,同一检测材料,两个单独试验结果的绝对差值大于表3(卷烟)和表4(滤棒)给定值的情况下不超过5%。
 
注:,是以帕斯卡或毫米水柱为单位的压降平均值。
9 检侧报告


检测报告应表明使用的方法和得到的结果,也应表明任何本国际标准没有指定的或是任一选定的 操作条件,以及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环境条件。检测报告应包括完整鉴定样品所需的全部细节,并且特 别表明以下数据:
— 产品名称或标识,
— 取样日期;
— 检测日期,
— 仪器型号,如有可能,记录保留时间;
— 测试物的总数;
— 检测过程中的室温,摄氏温度(℃);
— 检测过程中的相对湿度(%)。